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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書標準作業流程
5.作業說明 5-1、審核讀者借書憑証:
(1)流通人員需詳實審核讀者借書證,專任教職員工以識別證為本館借書證,學生則以學生證借書,且均需本人持證方能借書。
(2)兼任教師(助理)、教職員工眷屬及校外人士等,均需親持本館製發的借書證借書。
(3)中部聯盟館讀者需持聯盟館借書證;中區技專聯盟讀者持原校學生證;台大館合讀者持台大館合證借書。
(4)非上述之讀者如要借閱,需辦理校外人士借書證(參見校外人士借書辦法)。
5-2、輸入讀者資料:於流通系統內輸入讀者借書證號或姓名等。
5-3、讀者記錄是否存在:
(1)系統顯示讀者資料是否存在,若讀者資料顯示為已離職者,則不能辦理借書;若為有效期限過期者(兼任教師、助理、聯盟館讀者),需重新申辦。
(2)若系統內無讀者資料者(新進教職員工)但持有本校識別證者,則請讀者填未建檔讀者資料登記表,再將資料新增入系統內。
5-4、有無違規紀錄:
(1)系統顯示讀者狀態無逾期及罰款,且借書冊數尚未超過者,可辦理借書。
(2)系統顯示有違規,則由流通台人員依狀況處理:
甲、有書逾期者,暫停借書權利,並請讀者儘快還書。
乙、有逾期滯還金者,請讀者繳清罰款,罰款繳清者則可繼續借書。繳交罰款需開立收據,請注意填寫,日期、金額等均應填入。滯還金計算方式依本館借書規則辦理。若有滯還金超過限額者,需於系統內取消超出的金額。
丙、其他情形者,視狀況處理。
5-5、輸入借閱資料條碼號:讀者出示欲借圖書(若是預約書則至預約保留架取書),流通檯人員以雷射條碼掃描器將欲借圖書的條碼號輸入流通系統內。
5-6、可否外借:系統顯示該圖書是否可外借?若屬以下情況,則該書不允外借:
(1)非為第一順位之預約者,此書應重新置於預約保留架上。
(2)圖書資料有誤,無法借出。
(3)屬不外借之資料類型,如博碩士論文、教師指定參考書等。
5-7、提醒讀者到期日:
(1)流通人員需注意是否每一本欲借的圖書條碼號均已輸入。
(2)提醒讀者圖書應還日期,讀者因身份別不同及圖書資料類型不同會有不同的到期日,以電腦畫面顯示為準。
5-8、其他:
(1)借書程序若有異常,可於流通作業異常處理紀錄表上記錄。
(2)辦理借書時,若遇到書有附件者(貼有螢光標籤),應先檢查是否附件尚在且無破損,(標籤數等於附件數)並告知讀者有附件,請讀者檢查,並提醒讀者還書時一併歸還。若已無附件,則於標籤處註明並於書側加蓋附件註銷章(填上件數)後再借出。
(3)人工作業:流通系統當機或停電時,利用人工借閱登記表辦理借書作業。 6.控制重點:風險分布1 6-1、需詳實審核讀者借書證,本人持證方能借書。
6-2、確認系統是否列出每一筆借閱記錄無誤。
6-3、依各資料類型提醒讀者正確的到期日。
6-4、確認書籍所屬附件是否完整,若已破損或無附件則需註明並加蓋註銷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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