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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聽資料可用性判斷標準作業流程
5.作業說明: 5-1:反映視聽資料損毀。 5-2:由館員測試視聽資料損毀情形。 5-3:視聽資料因播放器廠牌及機種不同可能影響播放情形,若經館員測試確定無異常情形且可讀取,則直接上架。若確定異常則依照以下方式處理之: 1.填寫視聽資料損毀表。 2.流通系統註記「擬註銷」。 6.控制重點:風險分布1 6-1:測試視聽資料是否異常,避免造成錯誤註銷之情況發生。 6-2:已確認異常之視聽資料,應即於流通系統上進行「擬註銷」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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