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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資源應用指導室借用服務標準作業流程
5.作業說明 5-1: 本館資源應用指導室以進行全校性各項電子資源推廣教育訓練及網路資源利用課程為主,於本館已排定課程之時間外,可開放校內各單位進行借用。 5-2: 外借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國定假日不外借)。 5-3: 須於借用日前一週提出申請。 5-4: 本場地備有安裝office軟體電腦設備學生桌40席、教師桌1席、電腦廣播系統,所有電腦設備皆裝置有還原卡,無法新增其他軟體。 5-5: 本場所禁止各項飲食、飲水,借用者須確實遵守規定。 5-6: 於場地歸還時,經本館工作人員檢查各項設施完整無誤後,借用者始得離開。若有損毀設備 情事發生,借用單位須照原購價賠償。 6.控制重點:風險分佈1 6-1:審查申請借用日是否已排定活動。 6-2:檢查場地、設備使是否完備可用。 6-3:借用當日活動是否保持場地、設備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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