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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增刪標準作業流程(一)
5. 作業說明: 5-1、製作各系所、單位續訂及新訂期刊調查表等資料,包括: 1.通知函暨作業說明。 2.續訂期刊調查表。 3.新訂期刊調查表。 5-2、發送上述通知函及調查表給各系所(單位) 請該系所圖書委員推薦期刊。 5-3、請圖書委員勾選下年度欲續訂之期刊及填寫新增訂期刊表,請圖委及系主任簽章後,繳回調查表。 5-4、彙整各系所、單位期刊調查表。 5-5、新訂期刊複本查核:利用期刊子系統查詢,若為複本則通知圖書委員已有館藏,不需重覆訂購。 5-6、新訂期刊書目查核:新推薦期刊若非複本,則進行期刊書目查核,可至國家圖書館中華民國出版期刊指南系統(網址:http://readopac.ncl.edu.tw/cgi/ncl9/m_ncl9)或http://ndds.stpi.narl.org.tw/查核。上述工具查詢不到者,則可請代理商代為查核。若有書目不正確,則通知圖委或推薦者更正。 5-7、整理欲訂購期刊清單交代理商估價。 5-8、整合估價清單及製作確認通知單送交圖書委員確認。 5-9、圖書委員參考估價清單決定訂購清單排序,並經系所主任簽章認可後交回圖書館。 5-10、本館彙整上簽申請經費,待經費核定後,依各系繳回之確認單順序訂購。
6.控制重點:風險分布1 6-1、依據各系前一年度已訂閱期刊清單詳實製作「續訂調查表」,提供各系參考。 6-2、確實進行複本及書目查核作業。進入圖書館自動化系統或網頁查核複本,以訂購一份為主。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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